2018年智能化递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招标通知
发布日期:2018/7/4 0:00:00 阅读次数:1689
智能化递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复旦大学)
2018年开放课题招标指南
为了促进复旦大学药学学科之间及与外单位的科研合作,智能化递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特设立2018年开放课题。为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方针,使实验室发展成为具有国际学术水平的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实验室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大学、研究院所和企业的科研人员设立开放课题,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一、开放对象
开放课题对国内外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实行全方位开放,对象包括: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
2、中级技术职称以及获得硕士学位的青年科技工作者(需由两名同行高级职称科技人员推荐);
3、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复旦大学药学院工作的国内外科研人员。
二、课题研究方向
开放课题基金用于资助围绕实验室研究方向、创新性强、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课题。研究方向包括:
1、递药系统所用的智能化材料设计与评价;
2、具有主动寻靶功能的递药系统构建、表征与评价;
3、定时、定位、定速等药物控制释放递药系统的设计、表征与评价;
4、智能化递药系统的生物效应评价方法研究与安全性评价。
三、基金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根据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方向与实验室固定人员联合申请(在研项目不能申请),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叁份,由所在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寄交至实验室,并请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smartdds@fudan.edu.cn。(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5日)
2、 “申请书”将分送学术委员会三位同行专家评议,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给出资助意见,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立项,并将评议结果通知申请人及所在单位。
3、课题申请获准后,由课题负责人编制课题研究计划并签署课题合同任务书。经其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送至本重点实验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
四、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 - 6万元人民币,研究期限为二年。
2.开放课题基金根据复旦大学有关科研经费使用规定统一管理。
3.基金使用范围:
1)研究所需的材料等费用(占资助经费的80%);
2)与课题有关的测试费(占资助经费的20%)。
4.课题完成后的结余经费将统一收回管理。
五、课题及成果管理
1.由开放基金管理工作组对项目进行管理,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在其单位或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2.凡由本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项目负责人每年须汇报课题进展,根据课题的性质不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并附研究成果及其证明材料。
3.实验室不定期检查课题执行及进展情况,对不执行研究计划的,有权终止资助。
4.课题结束或终止时,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如下材料归档:
1)研究工作总结或终止报告;
2)研究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或接受论文,或申请专利;
3)课题工作中的原始资料及实验数据,档案及目录;
5.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其知识产权为复旦大学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有,学术论文必须标注本实验室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外籍客座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研究成果如需组织鉴定或评审时,由本实验室负责组织办理,并由双方单位联合申报成果或申请奖励。成果转让的获利,由双方共享,比例以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为准。申请专利时,按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办理。
6.由本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所发表的论文、论著、研究报告、信息资料、鉴定证书以及申报成果时,研究者的署名单位中必须含智能化递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复旦大学),上海201203;英文为:Key Laboratory of Smart Drug Delivery(Fudan University), Ministry of Education, Shanghai 201203, China,所有成果资料应报送本实验室归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826号
智能化递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复旦大学药学院科研楼831室)
联系人:王丽敏
邮 编:201203
电 话:021-51980147 13817485908
传 真:021-51980147
Email:smartdds@fudan.edu.cn
2018年智能化递药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