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于冻干机使用的特殊性,请各位老师和同学在填写预约选项中的“预约时间”时,尽可能缩短所预约的时间,方便他人在与您有重叠的时间段内能成功预约。
2.在“待测样品”中的“备注”项中,请填写您真实所需要的使用时间。
3.例如:需预约冻干样品,真实所需时间为2天
在预约时间栏内填写“2012-12-18 10:00”--“2012-12-18 10:01”
在样品信息栏内备注项填写“2012.12.18 10:00-2012.12.20 10:00”。
4.在使用仪器时,请您务必做好仪器使用的登记工作,包括使用人、课题组、联系方式、使用时间、仪器状况等。对于不登记的样品,重点实验室将按最长使用时间做预估和收费。
5.此预约方法仅适用于冻干机,试用时间暂为3个月。使用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谢谢配合。